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幼兒園的孩子或小學生到醫院做檢查,發現視力不好后,醫生建議散瞳驗光,即應用藥物(12歲以下兒童用1%阿托品眼水或眼膏,12歲以上者可用2%后阿托品或雙星明眼藥水)使眼球內的睫狀肌麻痹、瞳孔散大,在失去調節作用的情況下進行驗光。
兒童及青少年眼的調節力很強,如患有近視的兒童看東西時,總喜歡把所看的東西放近一點,近視度數越大,放得越近。東西離眼睛越近,眼的調節越要加強,這時睫狀肌高度持續收縮,過度使用調節使晶狀體變凸,屈光力增強,導致近視加深,在這個度數中實際包含著假性近視的成分。所以,青少年近視,有用眼不良導致的假性近視,即使真正的軸性近視眼,也摻進了假性近視的成分,因此在有調節的情況下驗光,結果很不準確,往往導致驗光度數比實際該戴的鏡片度數大,這就會對兒童眼睛造成損害。散瞳驗光由于消除了調節的干擾,避免了兒童睫狀肌調節過強或松懈調節痙攣,避免了調節痙攣而產生的假性近視或散光,使驗光更加客觀,度數更為準確。同時,對假性近視也起到了治療作用。幼兒或小學生驗光時,一般配合不是很好,瞳孔散大后則便于進行視網膜檢查,驗光度數也較準確。
再如遠視眼患兒,由于眼球軸短,為了看清近處物體需用調節力,即使看遠也需用眼的調節力,為了看清外界任何距離景物,都要收縮睫狀肌以增強屈光力。如果不用藥物麻痹睫狀肌,調節作用會掩蓋一部分遠視度數,使之無法被檢查出來。年齡越小,調節力越強,被掩蓋的度數就越高。如不通過散瞳麻痹睫狀肌,就無法將實際存在的度數全部查清。對視力不良、有遠視需戴眼鏡的患兒,主要目的是矯正視力,防治屈光不正性弱視,以及矯正眼位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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